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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15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参事、文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7-31
文号: 灌政办发〔2015〕71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4〕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通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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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14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和内容

工作范围:本次地名普查在全县陆域范围内进行。

工作内容:在认真评估、修正完善前期普查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把握地名普查标准时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补充调查2011年以来新增和消亡地名;

(二)充实完善地名资料,丰富地名属性信息;

(三)提高地名位置精度,完善图库链接,实现地名数据库和地名成果矢量电子地图100%链接;

(四)2011年以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地方,要重新标绘相关行政区域界线;

(五)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增补地名标志信息;

(六)汇总、完善国家地名数据库;

(七)开发应用地名普查成果,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进一步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157月开始,到2017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7月至201512月)。对现有地名普查成果进行自查,以20141231日为普查时点,做好地名补充调查工作,形成完整的地名普查成果。

第二阶段(20161月至201612月)。开展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171月至201712月)。配合上级做好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和上报工作,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四、组织实施

地名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灌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专人,共同做好地名普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地名普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有序推进。

(一)明确责任。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落实进展情况。 

(二)强化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将地名普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普查工作给予支持保障。条件具备时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保普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三)保证质量。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确保安全。切实增强地名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涉密的工作底图、地名位置信息不外泄。购买服务要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符合保密要求的单位。用于公共服务的地名信息要先经过脱密处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附件:灌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731


附件

灌南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金兵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学军  县民政局局长

  员:吴晓芳  县发改委副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

张海峰  县经信局副局长

            吴卫东  教育局党委委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凡银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

            薛福成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财监局局长

于达静  县国土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王康勋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祥皆  县交运局党委副书记

黄正军  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规划办主任

邢文飞  县文广体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

于达年  县卫计委党委委员

张志国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综调队队长

孙雪梅  县民宗局副局长

张志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毛祥成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新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培军  县党史办副主任